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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金融服务业现状及监管体系
发布时间:2011-03-07 编辑:车书明
来源: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驻法国代表处
一、法国金融服务业的历史和基本概况
法国金融服务业拥有十分悠久的历史,最初的银行和金融机构在十九世纪以前即已面世,现行的金融体系是从1800年建立法兰西银行起才逐渐形成的。经过长达两个世纪的演变,该制度日趋完善,对法国国民经济发展发挥着极其重要作用。
法国政府在传统上奉行对货币、资本和外汇市场进行干预的政策,从而使巴黎金融市场的发展水平一直落后于美国纽约和英国伦敦。上世纪60年代起,世界经济形势发生剧烈变化,金融创新和金融自由化浪潮风起云涌,法国政府也逐步放宽了对金融服务业的管制力度,并于1971年底放松了外汇管制,从而使巴黎吸引大量的外资银行和金融机构前来入驻,并逐步发展成为世界性金融中心之一。
目前法国国内共有各种金融机构600多家,近4万家分支机构,从业员工总数40多万人,银行业的总资产为7万亿欧元,其中法国巴黎国民银行、法国兴业银行、法国农业信贷银行、法国储蓄银行、以及法国互助信贷银行等几家主要银行占全国银行总资产的93%。
此外,由法国、荷兰、葡萄牙、比利时和卢森堡等欧洲五国证券交易所共同组成的泛欧证券交易所集团已于2007年期间被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合并和收购,公司总部和决策机构也一并迁往美国纽约,但是该交易所在法国国内的证券交易活动仍然在法国本地的管理规则和框架之下运作,并且与法国金融监管机构保持密切的合作。
二、法国政府针对金融服务业进行监管的架构体系
法国政府原先对于其国内的金融服务业实行分业监管的模式,监管机构数量比其他国家要多,其结构也更为复杂。随着金融业的不断发展,法国金融市场的监管体系也一直处于变化改革之中。
1、 法国财政与经济工业部
这是法国政府对金融服务业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起草、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
法国政府2003年8月1日通过了《金融安全法》,规定法国政府将原有的法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金融市场理事会和金融管理纪律委员会等三家金融证券业监管机构完全合并,继而成立一家名为金融市场管理局(Autorité
des marchés financiers,缩写为AMF)的新机构。
金融市场管理局主要负责监管金融交易和上市公司信息的披露等。针对上市公司的入市、融资和收购等金融交易行为,金融市场管理局通过制定条例进行监管,同时确保股票收购正常进行。由于金融市场管理局被授予监管和处罚双重职能,大大加强了对金融市场的监管力度和效率,避免之前监管机构职能重叠造成的混乱,从而保护投资者的权益。金融市场管理局的主席直接由法国财政与经济工业部长直接任命。
2、 法兰西银行(Banque de France)
法兰西银行是法国的中央银行,创建于1800年,至今已有200多年的历史。在法国国内的金融领域,法兰西银行也承担着对银行金融活动的调节与监管,维护投资和存款的安全,参与上述银行委员会、信贷机构和投资企业委员会等法国金融机构的管理工作。1998年6月,欧洲中央银行正式建立,法兰西银行也成为其体系的一部分。
随着欧洲统一货币欧元于1999年1月正式启动,法兰西银行开始参与和协助欧洲中央银行制定欧元区的共同货币政策,与其他成员国中央银行合作维护欧元支付体系的正常和安全运转,并且在法国国内负责欧元硬币的发行工作。
此外,法兰西银行还以国家信贷委员会的名义收集和发布有关经济、金融和银行方面的信息,有关货币和信贷方面的统计资料,以及有关国际和国内投资方面的统计数据。
3、法国国内还有银行委员会、保险监管局、保险企业委员会以及信贷机构和投资企业委员会等四家行业分类监管机构。法国政府财政与经济工业部在这些机构之中均派出有常驻代表,以监督其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及阐述法国政府的立场。保险企业监管委员会的主席由法国财政与经济工业部长直接任命,银行业委员会主席由法兰西银行总裁兼任。
针对2008年下半年爆发的金融危机,法国财政与经济工业部于2009年7月27日宣布,将之前的法国银行和保险业的四家分类监管机构与金融市场管理局完全合并。金融市场管理局在行政上直接隶属于法兰西银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以及独立的财务权,其资金主要来源于由其监管的各个金融企业缴纳的分摊金。此外,作为独立于政府部门管辖之外的机构,金融市场管理局除了可以确保其监管体系的公正性,也提升了其所作出的金融裁决在国际上的可信度。
中国贸促会驻法国代表处
2011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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